省教育厅:
你厅《关于设立杨凌现代农业学校的请示》(陕教字〔2004〕79号)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杨凌现代植物培育引种有限公司筹设杨凌现代农业学校,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,在三年内完成筹设可以提出正式设立申请。
希望你厅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及《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(试行)》,加强学校筹建工作的指导。
陕西省人民政府
二○○五年七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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